释义 |
罪犯服刑期满释放后,持释放证明书到居住地派出所备案。如果判刑时迁移、注销户籍的,还要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监狱法》 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刑满释放后定期配合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帮教工作,汇报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如有困难,请向工作人员提出。 一、刑满释放人员要回当地派出所登记吗 依据监狱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服刑期满后释放的,应该带上释放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二、罪犯服刑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具体地讲,如果罪犯在监狱内服刑的,应当由监狱有关部门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有关材料、证据一起送到人民检察院处理;如果罪犯不是在监狱内服刑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有关的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处理。 罪犯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即发现罪犯还有漏罪应当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首先应当根据该罪行的性质来确定由公、检、法哪一家机关来管辖,即应当由哪一个机关来进行立案侦查。如贪污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立案侦查,而盗窃案件由公安机关来决定是否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立案。 决定了该漏罪的管辖权后,由有权机关进行侦查,如果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则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决定是否起诉;如果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则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再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