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224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工商、学校等单位证件的行为均属于“以假带真”,构成犯罪。而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备“故意”成分。此外,根据不同情况,犯罪的处罚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以假带真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工商、学校等单位的证件或者其他有关文书、证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十三条:以假带真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伪造、变造、买卖证件的行为是犯罪,必须严格制裁。同时,社会大众也要认识到,使用伪造证件是一种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必须杜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