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西取暖费发放标准 |
释义 | 职务、职称、工人技术等级冬季取暖费标准(年)省级7000元厅级、正高级5600元处级、副高级4480元科级、中级、技师、高级工3920元科员、助理级及以下3360元中级工、初级工3360元。 一、冬季取暖注意事项 1.取暖注意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出门时请不要忘记关闭电源、燃气开关。 2.取暖设备要选择通过国家安全认证,质量合格的正规商品。 3.不要使用取暖设备烘烤衣服,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等小电器时不要离开人,避免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4.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取暖设备,经常检查设备是否有损坏、电线裸露等情况。 5.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保险丝,不可随意替换。 6.避免在潮湿的环境下(如浴室)使用取暖设备,更不能使设备淋湿、受潮,这样不仅会损坏设备,还会发生触电危险。 7.使用炭火取暖时,切记保持通风。 8.如遇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 二、退休人取暖费怎么领取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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