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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西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包括
释义
    广西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有119.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南宁片区46.8平方公里(含南宁综合保税区2.37平方公里),钦州港片区58.19平方公里(含钦州保税港区8.81平方公里),崇左片区15平方公里(含凭祥综合保税区1.01平方公里)。
    1、广西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建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国务院印发的《总体方案》明确了广西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着力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2、广西自贸试验区主要特色和亮点
    突出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广西自贸试验区突出加快打造贯通西部地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通过实施一系列创新试点任务和政策,加快建设陆海联通门户港、建设中国—中南半岛陆路门户,构建以海铁联运为主干的多式联运体系,完善陆、海、空一体化现代物流体系,为有机衔接“一带一路”提出了实施路径和具体措施。
    突出打造边境合作新模式。广西的沿边开放工作基础扎实,创新探索空间巨大。广西自贸试验区将围绕深入开展沿边地区开放合作,推动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旅游和跨境劳务合作等创新改革,为全国沿边地区深化同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睦邻友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突出打造对东盟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近年广西在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开展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合作方面,做了许多创新探索。广西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拓展与东盟国家在物流、贸易、产业、金融等多领域的合作,有力促进开放型产业集聚,促进中国与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法律依据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包括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以下简称各片区),以及根据发展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
    自治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驻桂单位以及个人从事与自贸试验区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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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9 14: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