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瓦房店供暖时间 |
释义 | 2022年11月15号供暖。 瓦房店每年5月1日交取暖费。根据瓦房店发布的公告,瓦房店每年5月1日至供暖前按建筑面积足额交纳下一年度供暖费,因为采暖季前,供热单位需要进行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储备等各项准备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费用。 国家供暖标准为18度,误差2度左右,不低于16度。 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度时,当供暖温度超过22度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 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度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室温达23度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50%为最宜。家庭有宝宝的家庭,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以20度左右为宜,湿度宜保持在50%-60%。可根据小儿怕冷、怕热的特点适当调节。 当供暖温度超过22度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同时温度过高也会提高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里面有毒有害气 体的挥发排放。相比较温度过低而言温度过高对身体的危害更大。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如果物业拖延不测温,用户可以直接向供热的企业提出测温的申请。 如出现供热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测温、不签字、不留存测温记录等情况,用户可向供热监督管理中心投诉。 供热企业在接到用户投诉之后,会与物业公司到用户家中测温。按照规定,相应的测温记录有三份,且要详细记录测温结果和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 规定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中断供热系统供暖以达到拆迁、征用等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 第五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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