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可辞退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义务如下: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法规政策。 哪些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1、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3、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