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在被羁押期间,有权请律师会见,也可以委托律师出具书面代理意见。”而第三十六条规定:“律师可以在被告人发出请求后,随时会见被羁押的被告人,但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监所。”可见,被告人在被羁押期间可以随时会见律师,而律师则需要在24小时内到达监所进行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被告人在被羁押期间,有权请律师会见,也可以委托律师出具书面代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律师可以在被告人发出请求后,随时会见被羁押的被告人,但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到达监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