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探望权有几天 |
释义 | 一、离婚探望权有几天 1、离婚探望权法律并无规定,具体如下: (1)应由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3)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需要下列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 4、能够证实对方拒绝探视的其他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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