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行使探视权具体时间和次数,需要双方共同协商探视权的行使周期、行使时间和方式。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意见判决探视权的行使,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基本上是每周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 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 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