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男方出首付买房后算谁的 |
释义 | 婚后男方家出首付买房,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夫妻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则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离婚时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房产是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用其个人财产对房贷进行偿还的,则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男方所有。 一、婚前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配 婚前的房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但如果随时婚前房产但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 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或者婚前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住夫妻双方的出资额比例分割给房产。 还有种情况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获得房产,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子归支付首付方,共同还贷部分由房屋产权方给予对方补偿; 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也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二、房子是男方买的离婚能不能分割 随着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房价的日趋高涨,房子已成为结婚时必定会涉及的问题,在离婚时,也会涉及房子的问题,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配,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若房子是婚前男方买的,男方付了首付,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还贷,且产权登记于男方名下,离婚时,首先是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法院一般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房屋还贷和升值部分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子是婚前男方已经完成全部付款,则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的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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