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后是否可以不工作? |
释义 | 劳动者不按规定上班被视为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仲裁赔偿。用人单位也可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劳动者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需写辞职信,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和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法律分析 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之后不去上班算自动离职,劳动者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也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劳动者要写辞职信。把握好辞职原因,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也享受不了失业金;劳动者以非自己意愿辞职,那么可以享受经济补偿和失业金。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结语 劳动者在办理入职手续后不上班即视为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因此遭受损失时,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辞职的具体流程包括写辞职信、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办理离职手续并完成工作交接,最后由公司人事部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结清剩下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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