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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遗失声明
释义
    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
    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销售登记。
    一、购房合同可以修改名字吗
    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者因为各种原因,打算将购房合同上面的名字变更,这是可以的。具体如下:1、预售登记前,在这个阶段,购房者如果想要变更买受人名称,相对来说手续简单些。首先,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是会同意更改的。如果该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需前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即可。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2、预售登记后,如果变更后的买受人与购房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二、买房只有收据没有合同应该如何
    买房只有收据没有合同的补救措施如下:
    1、购房合同在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费用,大约200元;
    2、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后,如果购房者在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三个月期满后,用报纸办理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
    3、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后,如果购房者已经办理了银行贷款合同,除了办理第二种情况外,购房者还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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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4: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