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基坑安全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一级: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m;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2、二级:除一级、三级以外的基坑。比如,开挖深度在7m-10m。 3、三级: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的基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