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众发现捡拾的无主危险化学品,由什么接收?
释义
    法律分析:
    公众发现捡拾的无主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机关接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固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0: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