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名合同指的是在民法典中没有规定的具体类型和名称的合同,但是无名合同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达成的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因此无名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适用《民法典》的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和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