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仲裁能补十年前社保。具体如下: 1、十年前的社保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失效期,因为社保是强制性缴纳的,所以是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的。社保费用是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的,如果企业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员工是有权要求企业补交的; 2、如果企业不同意补交社保费用,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渠道进行维权。但是在进行维权之前,建议先与企业进行沟通和协商,尽可能达成和解。 补缴的条件: 1、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裁决、决定、调解书; 2、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限期改正、行政处理或者处罚决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书面处理决定;投诉、信访以及用人单位主动整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实并核定后出具的书面处理意见的; 3.、凡是属于以上几种情形之一者都是可以补缴的,而且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缴费比例承担补缴费用,滞纳金和资金利息由用人单位承担。当然如果没有离开单位,要求单位补缴自己10年之前应当缴纳而没有缴纳的社保费用,这也是可以补缴的。 综上所述,最好的办法就是由用人单位出面办理,自己承担全部补缴费用和滞纳金,估计用人单位是容易接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