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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买一块工业用地,批准43年,要后顾之忧
释义
    个人可以购买工业用地。基本的操作流程是: 1、先向规划局申报立项;2、然后向国土局租赁土地;3、然后向规划局申请建设用地许可;4、然后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国土局申请发证,至此工业用地的建设合法了。但对于工业用地的转让国家也存在着以下限定: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解决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流程作出处置,要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事项;2、超出出让合同商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要回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闲置工业用地承包,最多能签多少年?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多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具体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要以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在出让土地使用到期后,业主如不和政府重新签订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将依法收为国有。 如今的工业用地实行的是“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制度,也就是说地块的中标人或竞得人先承租土地进行建设,通过既定条件验收后,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年限也不再是统一的50年,而是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制度。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请问闲置工业用地承包,最多可以签多少年?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多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具体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要以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在出让土地使用到期后,业主如不和政府重新签订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将依法收为国有。 如今的工业用地实行的是“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制度,也就是说地块的中标人或竞得人先承租土地进行建设,通过既定条件验收后,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出让年限也不再是统一的50年,而是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制度。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农业用用地转为工业用地,每平方米多少钱?
    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费用如下: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至12倍缴纳;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缴纳;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地征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变更工业用地用途要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工业用地用途变更条件(1)申请人工业用地用途资格一定是土地权人或者使用权人;(2)申请工业用地用途是有时限的,土地用途批准变更之日起要在30日内申请办理;(3)办理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人需要提交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材料目录;(4)工业用地用途变更计委立项文件;(5)工业用地规划部门同意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6)要准备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要整理委托办理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取得工业用地的,是否需要项目备案
    项目备案照需要依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审批部门办理。一般包括1.企业决定投资建设的有效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行业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5.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规划手续6.总投资额20%的资本金准备,具体相关内容需要参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法律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加快转变政府的投资管理职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制定本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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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