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周六周日加班无法调休的,应当支付两倍薪资。根据国家《薪资支付暂行规章》规章: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章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薪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章的劳动者本人小时薪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薪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章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薪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章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薪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资的薪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报酬。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章,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薪资,即折算日薪资、小时薪资时不剔除国家规章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薪资、小时薪资的折算为:日薪资:月薪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薪资:月薪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周六周日是属于休息日,如果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加班,所需要支付的薪资为标准薪资的两倍,国家对加班薪资的标准有明确的规章,涉及到国家法定节日的加班费用是三倍于标准薪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拒绝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