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到学校怎么办理户口本 |
释义 | 户口迁到学校办理户口本可向学校进行申请。 但户口迁到学校后,会由学校属地派出所进行管理,属于集体户口,所以在学校期间是不需要户口本的。 如果确实需要,可向学校申请持有本人户籍内容的户口页,如学校不提供户口页也可以出具户籍证明,或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并不一定非要持有户口本。 户口迁到学校的具体说明如下: 1、如果是入学时迁户口,可以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你老家派出所办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到学校落户即可。 2、如果是在大学中途迁移户口,应找学校开具证明,然后到老家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具体可以咨询大学中负责户籍管理的后勤老师和老家派出所。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入所需物品如下: 1、《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加盖有学校公章(或印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字样的《录取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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