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诉人: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附: 原审判决(或裁定)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