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庭调查的顺序为:(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以主动调查收集,而局悔袭无需当事人提出申请。这些事实包括: 1、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所谓“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是指在目的或效果上有损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损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损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的事实。 2、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的事实。包括追加当事人的事实、中止诉讼的事实、终结诉讼的事实、回避的事实。此外,在诉讼中还有很桐兄多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需要释明或证明,如申请再审、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前悄公示催告程序、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