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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购房合同后不想要房子了怎么办
释义
    签订购房合同后不想要房子了可以解除合同。
    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可以依据合同性质以及履行情况,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具有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没有法定情形、双方又无法达成协议的,一方不得随意主张解除合同。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1、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该仔细调查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2、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切记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拟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绝对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而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和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
    3、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买的房子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以缴纳定金当日起5日内签约(以不同楼盘约定的日期为准),特殊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申请,逾期按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执行;
    5、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6、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也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目前我国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尚不健全,房产买卖双方责任确实不好界定,但购房人还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如: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利;业主对物业管理方式确定的权利等。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签订后不想买了可以与卖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或者合同中约定、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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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30 10: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