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律师后却迟迟不去起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请律师辩护,并更换此前律师。 1、审理程序并无不当。这是庭前调解,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目的是为了给罪犯少判刑罚。如果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刑事审判时,法官对罪犯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判决。 2、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有权更换辩护律师,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辩护人不超过2人就可以,如果不再开庭的话,主要是提交《辩护词》以及民事代理意见。 3、如果执意更换律师,可重新物色新的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有必要重新委托新的辩护律师介入程序的,还是应该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及时委托,尽量避免在开庭甚至开完庭后再委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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