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插班生是上海的特殊政策。即可凡是上海院校的大一学生,可以参加插班生考试。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目标院校。考试是目标院校出卷,择优录取,名额非常有限,限定专业。一般插班生录取是要降级的,即重新大一读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九条 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 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