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是什么 |
释义 |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通过审判活动,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秩序,保护公民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一、国家审判机关的概念: 国家审判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通常指普通法院。从广义上说,也包括行政法院、特别法院和军事法院等审判机关。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判、镇压阶级敌人的反抗,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专政及其阶级利益。它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行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之一。在我国,审判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组成,受它监督,对它负责。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实行依法独立审判、公开审判、合议制、对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等审判原则。 二、中国的审判权属于人民民主专政性质。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审判权统一由人民法院行使; 2、在国家主权范围内,任何民事纠纷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均由中国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3、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必须依法定程序,并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4、审判案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5、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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