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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除了买房还有什么办法提取出来
释义
    1、离休或者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或者是出境定居;
    4、异地调动并将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职工本判刑;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
    8、职工本人、配偶及某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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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20: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