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合伙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一般合伙指的是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其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相对,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形式。其特征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法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合伙注册公司法人股份应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人是具有独立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是股东,因此不能占有公司股份。 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一般不具备法人资格,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只出资,共同承担损益,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二、什么是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三、合伙只投资不参与经营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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