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为内地居民的,其前往香港不需要办理签证,但是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并进行相应签注。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客观: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和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中国各开放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 第五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的办法,以利于维护和保持香港和澳门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