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应届毕业生有什么补贴 |
释义 | 深圳应届毕业生补贴有以下: 1、就业补贴 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2、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为1500元/人。对象包括: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临时生活补贴 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深圳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4、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是指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在毕业两年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对贫困劳动力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放宽到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5、灵活就业补贴 灵活就业补贴,顾名思义享受对象为已灵活就业人员。 6、本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校应届毕业生专属)。 需要注意的是: 1、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初创企业招用初次就业的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人才引进申请作出同意决定的,由用人单位或受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领取相关函件,并转交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可凭相关函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户籍迁入等手续。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作出不同意引进决定的,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受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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