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什么方面 |
释义 |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 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 第三,归还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有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短期借款企业短期银行借款的种类很多,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生产周转借款; (2)流动资金借款; (3)结算借款; (4)卖方信贷; (5)临时借款; (6)票据贴现借款。 这些借款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主要包括借人时、利息提取及支付、偿还本金三个环节的处理。 企业所发生的短期借款业务,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的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偿还,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期末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流动负债项下。该科目应按照债权人和短期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对短期借款利息,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利息费用的发生,贷方登记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金额。 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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