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吗 |
释义 |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一、婚前财产及死亡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及死亡财产的分割方式为: 1、确定遗产分配,首先需要确定财产所有人是否留有遗嘱。如果其生前留有有效遗嘱,则优先按照遗嘱的规定分割遗产; 2、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未留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只是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处理; 3、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订有遗嘱,但没有考虑到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者别的依赖其生活的人,则在分割遗产时需要先为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者别的依赖其生活的人分割必要的财产,剩余部分再按照遗嘱继承。 二、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公民立遗嘱时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否则,该遗嘱无效。被遗嘱剥夺继承权的无独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可依法律规定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必要时,还可以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 三、父亲去世前借的钱怎么办 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偿还债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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