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被侵害方可以依据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向 法院 提起 民事诉讼 ,那么,国际民事诉讼的规定包括哪些呢? 网 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际民事诉讼包括什么 国际民事诉讼通常为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 委托律师 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二、涉外 合同纠纷 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合同纠纷,如果合同在中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 侵权 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涉外性质,就属于国际民事诉讼的调整范围,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内容进行规范。涉及合同纠纷的,履行地在中国,履行地的法院就可以进行管辖。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