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出院剩余的钱怎么退 |
释义 | 医院出院退剩余的钱方式如下: 1、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 2、分管院长或院长在票据上签字同意。 3、收费处检查核实情况,票据一式三联齐全后,方可给予退费。并负责将相关已盖收费章的申请单据、处方收回作废。 4、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把原票据作全额退费处理(操作程序如上),并按实收金额另开票据。 住院的时候不可以直接动用医保卡里的钱,必须自己垫付,等出院结账的时候,可以根据医保账户里的钱,抵用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如果医保账户里余额较多,是可以退还当时住院期间支付的钱的。医保卡现在使用方便,在医院出院时选择医保结算,当天就可以报销,退回医保卡。 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医院财务制度》 第五条 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十五条 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凭证格式附后),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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