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自愿赠予的钱财对方是否可以不还 1、自愿赠予的钱财对方可以不还。因为对方是自愿的,但对方不承认是自愿的告自己诈骗,只要将钱归还了就不属于违法犯罪的。主动自愿”这种评价,包含两层意思: (1)形式上的主动自愿; (2)实质上的主动自愿。如何区别,关键看付款的原因是什么,也就是说“主动自愿”有没有前置条件。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就可能涉及退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二、自愿给钱又反悔可以告诈骗吗 如果已经将财务交给受赠人又反悔,一般来说是不能要回的。是否可以告对方诈骗,还需要判断对方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可以尝试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