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使用安全带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般为罚款50元或警告,其中,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路上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在城区等其他道路上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此外,对于乘坐人员乘车不系安全带的也属交通违法行为,罚款50元或警告。 一、高速公路骑压分界线怎么处罚?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罚款200元,不记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4312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1355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60230,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二、佩戴安全头盔的法律规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公安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文件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没系安全带扣几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4、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5、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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