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维修基金是什么 |
释义 |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维修基金2022标准具体如下: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到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 (1)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 (2)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具体如下: 1、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在没有成立委员会的小区,如果业主想要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应该在发生公共设施或者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需要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过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过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然后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相关管理部门(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还需要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公示期满,实施招标事项,并按照相关程序施工。工程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按确定的金额结算; 2、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如果小区里面有成立过业主委员会,在使用维修基金的时候,应该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以及平时工作中巡查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确认需要进行维修。然后发起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后,授权业委会进行相关维修招标实施事宜。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申请,或授权物业进行相关维修事宜申请。经住建局物管科审核并确认后,在全小区连公告和预算一起公示。然后按照招标程序实施。工程施工验收完毕,经审计事务所审计,按照审计结果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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