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电动车载5人被行拘,这十种行为不能做 |
释义 | 3月16日,东莞男子罗某骑电动车载5名女子过街,被网友拍下并上传网络。第二天,罗某和5名未成年女子均被交警调查,罗某因涉嫌无证驾驶、超载、不戴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1600元。 据目击者描述,车上当时连同司机一共有6个人,属于电动车严重超载,很容易引起爆胎、以及操作失控等情况,可能会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一、这十种行为不能做! 摩托车电动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打击对象。除了电动车不上牌,一律扣车外,对于以下这10种违规行为,电动车车主还将面临20-50元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交警将强制扣车作为处罚: 1、驾驶未上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的; 2、使用非本人电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 3、驾乘电动车上路不戴头盔的; 4、擅自更改电动车构造、参数和性能的; 5、驾驶电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 6、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7、驾驶电动车超载的; 8、驾驶过程中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的; 9、醉酒驾驶电动车的; 10、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的。 以下3种行为则一律拘留: 1、对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 2、对使用伪造、变造车号牌并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拘留; 3、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 二、相关法律规定 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取决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所以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取决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 结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的规定,时速20km/h以下且车重不大于40kg的判定为非机动车,而最高设计时速在20-50km/h之间且车重大于40kg的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的统统判定为摩托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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