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南北高架路外地牌照可以走吗 |
释义 | 上海南北高架限行外地车,星期六与星期日以及国定假日没有束缚全市通行无阻。周一至周五,所有的车辆每日7:00-20:00点无法使用市内高架公路,只能在地面行驶,同时还在早晚高峰不能在上海内环线区域内行驶。 2021年上海外地车不受限行措施的类型 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邮政专用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学校校车; 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7、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8、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级或升级事宜,另行公告。 上海违反限行处罚标准 在上海中环路限行时间内就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接受处罚。 1、机动车发生违章行为,如果按规定需要处罚的,公安网上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公布违违信息。驾驶机动车发生违章行为,电子监控警察处理的时间周期大概在3-5个工作日,所以,想要知道机动车是否涉嫌违法,一般情况一个星期以后就可以查到,如果查询结果没有,基本上可以明确是没有的。 2、机动车被电子警察拍摄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操作实施,网络处理和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同时罚款人民币200元。 4、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一条 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 (十一)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十二)北翟路地道; (十三)南浦大桥; (十四)卢浦大桥; (十五)延安东路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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