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922年6月18日,筹备成立了山东省第一个产业工会——大槐树机厂工会。 1922年上半年,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执行部主任罗章龙来到大槐树机厂俱乐部。在王尽美和罗章龙协助下,1922年6月18日,筹备成立了山东省第一个产业工会——大槐树机厂工会。并选出了临时执行委员会、制定了章程、阐述了宗旨。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