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进口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记入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