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情况消费税计入成本: 1、购买原料、半成品和外购件时,原料和外购件的价格已包含消费税,因此,该消费税也应计入原料、半成品和外购件的成本中; 2、销售商品时,商品的销售价格已包含消费税,因此,该消费税也应计入商品的成本中; 3、商品的最终价格是由进价拆分出的各种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等,决定的,因此,消费税也应计入商品的成本中。 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综上所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消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