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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违建不公平去哪投诉
释义
    违建当事人如若认为行政单位在拆除违建时出现不公平执法的现象,可以随时到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违章建筑指的是房屋的外部结构违反法律规定,但是房屋内的物品仍然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行政单位在对违章建筑执法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这些合法财产,避免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一、违建拆除的法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1、发现违建。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2、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3、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4、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5、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6、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7、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8、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9、实施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条件:
    1、强制拆除违建,要实现进行公告;
    2、违建拆除主体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
    3、强制拆除时间限制;
    4、不得损害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 履行义务的期限;(二) 履行义务的方式;(三) 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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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6: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