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起诉书如何应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找律师进行咨询; 2.写好答辩书上交人民法院; 3.收集证据进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于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出庭应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当载明该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人民法院应当对出庭应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可以补正的,应当告知行政机关予以补正;不能补正或者补正可能影响正常开庭的,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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