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执行机构,由总理领导。国务院工作由总理负责,包括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指导政府工作、签发行政令、发布决定等。总理对国务院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行政命令、政策方针等都负有最终的决策权。总理的工作涉及国家的整体发展,不仅关涉到政治经济,还包括社会文化等方面,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因此,总理对于国务院工作的负责是十分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八条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