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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手术医保报销流程
释义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住院费用收据、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出院小结、出院证、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并在每月5日前,各个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每月的5日到10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之后每月的12日—15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次月上旬,区医保办事处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住院进行手术,那么医保当然会予以一定程度的报销。在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不同医院,报销比例是各不相同的。新农合和市医保、居民医保等各种保险的类型不同,报销的比例也不尽相同,一定要在入院的时候问清楚相关的政策。 具体比例如下:
    1、学生、儿童:
    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二、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三、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
    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二、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三、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二、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三、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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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