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在网络安全保护中应该遵循“主动防御、防患于未然”的原则,设立专人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和措施、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以及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等。在责任归属方面,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将网络安全保护的责任分工明确化、细化化,确保每个参与者有明确的责任与义务,从而达到保障网络安全的目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