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更换姓名后一般几个月能正常使用 |
释义 | 办理之后立即生效。带上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修改好名字,就可以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 一、身份证过期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身份证过期办理需要六十日左右。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异地是否可以办身份证 异地可以办理身份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发居民身份证。申请变更的居民身份证,申请变更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受理异地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三、在外地是否可以补身份证 可以在外地补办身份证。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离开户籍所在地的人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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