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系统无享受人基础信息,无法办理该业务 |
释义 | 授权人身份证医保系统无享受人基础信息,无法办理该业务因为交费到报销需要经过三个不同的系统环节:交费时到帐系统是税务纳税系统,然后需要把信息转入到医保监管系统。遇到这种情况你应当首先去当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查询是否交费,若是交费成功那么问题一定会出在卫生医疗报销系统一环节,这一环节如果出了问题,你可以到乡镇街道卫生院或者是社区医院个人信息进行维护。如果是,在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查询不到信息,那就说明你的医保交费没有成功,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维护。 1、当前缴费人尚未在社保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需要前去办理。 2、当地对这部分人群尚未放开缴费限制(如有的地方没到当地的集中征缴期),尚不能缴费。有的需要到社保医保部门变更身份(如新生儿变为儿童)。 3、办理的参保登记信息未传递到税务机关,请咨询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进行确认。 4、去年缴纳过居民医保的,也有仍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的情况,主要依据各市医保当地政策。 首先判断是否为首次参保。如果是,则需要前往当地人社或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次日再通过微信缴费; 缴费人若在太原市参加医疗保险,需要先在所在社区、街道或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次日再通过微信缴费。 如果非首次参保,需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查看参保登记信息是否传递成功,未传递成功,需联系当地人社、医保部门进行重新传递。需要核实缴费时输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如输入正确信息但仍无法缴费,需前往人社、医保部门查看系统登记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需由人社、医保部门修改,待变更数据传递至税务机关后方可用正确信息缴纳。 法律依据 《医保法律法规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_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_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_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_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_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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