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查封的房子能出租吗 |
释义 | 对于法院已经查封的房子原则上是不能出租的,同时被保全人也不能将该房屋抵押、转让、处分。但是,现实生活当中,被保全人私自将法院查封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现象也屡见不鲜。 在我们办理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案件过程中,一般都需要申请法院查封被告的房产,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将该房产交给被告(被保全人)保管,并不会禁止被告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是禁止被保全人对该房屋设立权利负担,影响房屋的价值。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55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最后,对于已经查封的房屋,如果承租人在法院查封后承租该房屋,一旦进入执行程序,房屋就会面临被拍卖的风险,在法院张贴腾房公告后,就会要求被执行人限期腾房,此时承租人就得搬离,由此所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可以向房东主张赔偿。 一、被查封的房产的解封流程 1、被查封的房产,一般来说因为涉及到了财务纠纷的问题,比如有些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但是后期还不起贷款,这套房子就会被银行申请查封,后期法院就会依法来执行。 2、对于被查封的房产或者其他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冻结。但是不能够进行拍卖,或者直接变卖、抵债。 3、可以申请诉讼,并且依法提出担保,法院就可以采取查封的措施,等到案件进入执行手续之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被冻结的银行存款或者资金不能够超过6个月,而被扣押的动产不能够超过一年,对于不动产冻结的时间,不能够超过两年。 二、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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