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青岛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怎么办理 1.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3.审核,材料是否有效,是否完整; 4.决定,同意补缴,进行核定; 5.办结。 二、青岛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办理材料 一次性补缴三年以上(含三年)的需提供补缴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 补缴费用期间职工本人档案及职工本人核定缴费基数的相关工资凭证 三、青岛市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